法制网评:别让共享住宿成了监管盲区
戴先任
不管是叫共享住宿,还是叫民宿,都不能失去监管,不能任其“一路裸奔”,而要将其纳入强有力的监管之下,要对其予以强有力的规范与引导。
近年来,在年轻群体中,共享住宿的消费潮流逐渐风行:一套房,一间屋,都可以成为旅行在异域他乡时的安身之所。通过盘活闲置的住房资源,这种新兴的共享经济,很快用低廉的价格与便捷的体验不断开拓出新的市场。不过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种以在线短租为代表的共享经济却处在法律与监管的“灰色地带”,存在诸如治安、消防、卫生等安全隐患 (4月18日《人民日报》) 。
共享经济火起来之后,不少行业都推出了自己的“共享+”,共享住宿也借助网络平台具有一些“共享经济”特性,比如不同于传统酒店单间对人数的限制,不少共享民宿推出整租服务,可以容纳一家人或多个好友同行,这更加方便了消费者。
但这些“共享民宿”也存在诸多问题,甚至“坏处”比“好处”多。比如卫生问题,不少民宿的床上用品没有经过消毒、房间没经过清理;有的民宿是新装修房间,存在甲醛超标等安全隐患……比如安全问题,不少民宿都是普通民房,其消防设施不健全。同时这些民宿多建于居民区,还存在扰民的可能;另外,还有一些平台上的房源图片与实际不符,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
共享民宿对租住人员真实身份、实际租住人数、租住目的等情况也无法核实,而且交易隐蔽性强,造成公安机关对租住人员信息无法准确掌握,这就可能让共享民宿变成从事卖淫、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隐蔽场所,滋生治安隐患。
对于共享住宿,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从而导致主管部门不明确,多部门之间权责不清等问题,这就使得一些部门互相扯皮。这些问题的存在,让日渐火爆的共享住宿处于监管盲区,更像是不受约束、处于野蛮生长状态的“私生子”,令人担忧。
不管是叫共享住宿共享经济盲区,还是叫民宿,都不能失去监管,不能任其“一路裸奔”,而要将其纳入强有力的监管之下,要对其予以强有力的规范与引导。对此,就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针对共享住宿的监管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如有必要让公安机关牵头规范共享住宿合法经营。而对于非法共享民宿,则要依法予以惩治;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共享民宿共享经济盲区,也要责令其退出民宿业,并追究经营者的相应责任。
共享住宿是新兴业态,对于新兴业态,监管不能总是处于“追赶”甚至“不赶”的状态,监管要积极作为,加强调研和预判,出台相应管理规范乃至法规,从而促进“共享住宿”等新兴业态健康有序发展,让消费者乃至全社会都能“共享”其利避免“共享”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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