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构建央地信息共享协作机制
作者|张奎「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行长」
文章|《中国金融》2020年第18期
2020年1月,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要求加强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协作,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和风险防控。按照金融委办公室的要求,2020年3月17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牵头成立了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下称“湖南省协调机制”)。湖南省协调机制积极探索,打通了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派出机构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间的信息交流渠道,通过沟通协作,有效地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
加强信息共享协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6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2020年全球GDP增速为-4.9%,发达经济体预计经济增速为-8%,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预计增速为-3%,为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我国经济在全球率先复苏,经济发展前景向好,但内需增长明显滞后,经济持续回升的基础尚不稳固。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繁荣国内经济,离不开市场主体的发展。保市场主体是维护经济平稳运行的关键因素,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做好稳企业保就业工作,需要地方工商、税务、征信、社保、水电气等数据互通,强化中央金融监管派出机构及地方财政、税务、发展改革、工信、商务等多部门协作经济金融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金融政策、财税政策、产业政策的相向而行,落地见效。
党的十九大以来,通过风险集中整治和处置,我国金融风险整体处于收敛态势。但是,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金融稳健运行带来前所未来的挑战,风险可能加速暴露。一是社会信用风险上升,银行资产质量承压。部分中小银行风险防控体系薄弱,基础资产质量不高,受疫情冲击影响较大,未来资产质量可能加速劣变。二是部分企业债券违约增多,产生较强外溢效应。部分上市企业的股价可能因其债券违约下跌,引发股票质押融资爆仓风险。截至8月末,全国122只债券违约金额达到1332.4亿元,涉及企业47家;其中上市企业13家。三是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存量风险比较突出。如部分P2P平台存在资金缺口,出清压力较大。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金额较大、人数较多,追赃挽损率低、办案周期长,易引发社会群体事件。守住风险底线,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如期收官,需要共享风险信息,健全区域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落实各方风险处置责任。
自2017年开始集中整治和2018年实施资管新规以来,我国“影子银行”初现根本性好转势头。2019年末,“影子银行”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16万亿元。同业理财、同业投资和券商资管分别较峰值缩减87%、26%和42%。但是,“影子银行”生存的土壤尚未完全铲除,金融机构业务跨市场联动较强,“影子银行”跨行业套利、规避监管仍然存在。如部分企业套取低息贷款购买资管产品,资管产品多层嵌套,造成资金在金融体系内循环套利。部分金融机构发行具有嵌套交易结构的资管产品,人为拉长融资链条,违规流入股市、房地产市场。部分机构将理财资金汇入一个资管计划账户,集合投资对接风险资产,通过转仓交易调节收益,构建资产池,形式上完成“资金池”的整改要求。严防资金体内循环和脱实向虚,实现资管业务转型,需要打通监管数据分业统计壁垒,精准评估跨业金融风险,开展监管合作,对跨行业、跨市场、跨部门金融活动实施有效监管。
通过共享信息协作服务防风险促发展出成效
湖南省协调机制积极协调,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了跨部门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由常务副省长牵头、分管副秘书长定期调度、10个省直部门共同参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名单共享给力。发展改革、工信、商务等部门共享信息,联合筛选企业、推送名单,已累计推送企业超过7000家,银行精准对接。二是金融政策发力。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相关厅局出台支持稳企业保就业12条政策措施,共享各类市场主体资金周转情况等信息至银行机构,安排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用好货币政策工具。目前,全省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延期率超过40%,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84.1亿元。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办理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首批延期支持工具,发放激励资金9.1亿元。三是配套政策助力。财税等部门加强联动,持续落地配套政策。截至今年7月末,全省减税降费总额、财政奖补总额分别较上月增加83.1亿元和1.2亿元;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加权平均费率较上月下降0.12个百分点。
湖南省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信用联合社等部门沟通对接,共享监管信息,协调行动,开展联合督导,压实责任,部门联动履职,解决风险处置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及问题。一是机构自救。压实机构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督促采取不良清收、补充资本、改善经营管理体制等自救措施。二是行业互助。压实省信用联合社履行行业互助责任,建立了领导带队的定点帮扶机制。三是监管履职。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高风险机构采取限制高管薪酬、限制分红和其他收入分配、限制开办新业务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四是政府帮扶。地方政府履行帮扶和风险防范处置责任,在清收涉政类贷款、提高金融案件审结效率、简化资产处置流程、减免资产处置冗余税费、组织存放财政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五是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牵头协调及流动性支持作用。目前,全省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工作加快推进,2020年第二季度高风险机构数量比2019年最高值减少了50%,整体风险明显缓释。
当前信息共享协作的薄弱环节
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互联网金融整治领导小组等协调部分具体事务的跨部门合作机制仍在运行。部分机制的协调事项与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的履职范围重合,且参与部门重叠,“多头开会”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参与单位协同合作机制运行的效率。同时,包括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在内的机制大多采取通报情况、联合调研、联合发文等方式进行信息交流和协作,缺少对跨行业跨市场的交叉性金融业务或重点风险领域的监管协作,协作的深度有待加强。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及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7+4”类机构实施监管,监管范围广,工作量大,采集数据、统计指标、评估风险的难度较高。目前,建立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尚处起步阶段,无法保障及时有效地共享信息。另外,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各自构建自身的金融数据信息统计监测系统,数据采集标准和监测指标侧重点不尽相同,对风险的关注程度不一致。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成员单位间的信息交流以碎片化、被动式为主,缺乏统一的综合信息共享平台来进行常态化、主动式的信息共享。
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协作的建议
分别梳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派出部门牵头成立的议事协调机制,整合置于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地方政府金融工作协调机制下运行。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主要协调中央金融管理和地方金融管理事项,地方政府金融工作协调机制负责落实属地金融监管和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强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与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信息沟通与协作,通过“几家抬”,最大限度发挥多部门联动作用,在高风险机构风险化解、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控、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区域金融改革等方面联合发力,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共同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
促进中央金融监管派出机构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间的人才流动,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经济金融数据信息共享机制,鼓励监管人员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监管科技手段,分析监管数据,深度挖掘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加强跨部门、跨行业信息的深度运用。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评估机制,开展调研,及时掌握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变化,了解各项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堵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各方加以解决,打通中央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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