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民宿搭载共享经济,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融合
农文旅深度融合
近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共享经济在农业,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通知(苏委办发[2019]20号),着力推动全市现代农业和旅游业深度融合,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旅游业态,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这对农村新经济发展无疑是重大的政策性利好。
共享农庄(乡村民宿)
《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促进产业升级、带动农民增收、建设美丽乡村,满足和吸引更多市民到乡村消费为目标,大力发展共享农庄(乡村民宿),促进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深度融合。
工作目标
着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共享农庄(乡村民宿)样板,显著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
到2019年,全市培育10个
到2020年,全市累计培育50个
到2022年,全市累计培育100个
主要任务
科学规划布局
坚持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发展与“三高一美”示范基地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有机结合,形成串点成线、连片成带、集群成圈的发展格局。
改善乡村环境
着力改造提升共享农庄(乡村民宿)绿化、道路、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农产品加工、乡村民俗展示、农业综合服务等配套设施。
扶持市场主体
以企业、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可以股份合作、租赁等方式进行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建设;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可以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建设,带动农民共享发展成果。
丰富业态内涵
大力发展农耕体验、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乡村手工艺等各具特色的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发展具有历史印记、地域特点、民俗风情的农业特色小镇,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丽村庄。
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对共享农庄(乡村民宿)经营者的行业指导,强化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教育和制度建设,严禁违法乱建、欺客宰客,推动共享农庄(乡村民宿)依法、有序、规范发展。
弘扬农耕文化
加大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挖掘利用江南农耕文化,讲好自然和人文故事共享经济在农业,建设有温度的美丽乡村。
打造知名品牌
提升农文旅融合品牌的整体影响力和知名度。结合国家和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建设,开展各类主题共享农庄(乡村民宿)精品发布推介活动。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苏州市推进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建设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
(二)落实相关政策
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对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建设中涌现的优秀人才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和市人才培养体系,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奖励。
(三)加大投入力度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苏州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共享农庄(乡村民宿)项目的信贷支持,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支持依法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四)强化宣传推广
将苏州共享农庄(乡村民宿)纳入精品旅游线路,对每年组织游客数量大的旅行社给予适当补助。举办农文旅融合发展论坛、交流研讨会和从业人员培训班,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扩大品牌影响力。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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