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分享经济发展征意见 或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2月28日,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就《分享经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至3月6日,旨在进一步推动分享经济发展。
征求意见稿提出,以支持创新创业发展为核心,按照“包容创新,审慎监管,强化保障”的原则,允许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分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增强政策包容性和灵活性,加强分类指导,降低准入门槛,维护公平竞争,提高“放管服”水平,降低分享经济发展的政策风险。鼓励创新监管模式,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先行先试。
征求意见稿规定分享经济市场准入,充分考虑分享经济跨界融合特点,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合理界定不同行业领域分享经济的业态属性,分类细化管理,防止一刀切。要坚持底线思维,对于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文化安全、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业态和模式,严格规范准入条件。清理制约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进一步放宽资源提供者在市场准入方面的条件限制。加强部门与地方制定出台政策、开展行业指导的衔接协调。
征求意见稿指出政府部门要包容创新,完善分享经济发展行业指导,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创新网络业务监管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加快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与分享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机制。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的深入研究共享经济的发展的政策支持,积极探索实践,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发展环境,务实推进分享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托“互联网+”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分享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分享经济的统筹协调,明确分领域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及时评估解决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相关立法工作中,根据国家有关战略部署和分享经济发展特点进行设计共享经济的发展的政策支持,加强制度与监管的适应性。根据需要及时研究制定分领域分享经济管理办法。
以下为全文:
关于《分享经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分享经济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对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分享经济创新活跃、发展迅速,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活力与潜力。为进一步推动分享经济发展,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分享经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至3月6日。意见请发送至我委高技术产业司电子邮箱或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高技术产业司”,邮编1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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