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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理解数字经济的“密钥”

谈数字技术如何影响经济的文字已然“汗牛充栋”:由5G等基础设施的矗立,畅想数字经济飞跃;从技术替代劳动,转入广泛失业与全民基本收入,如此等等,都是热得“烫手”的题目。有趣现象与箴言金句很多,却也时不时给人“脱节”或“零落”的感觉,要么,由技术到未来的推论太急切,因果链条间常缺乏紧致的“啮合”;要么,对每一现象,都有崭新的名词与颠覆性的“宣言”。面对如此纷繁的局面,需要一套简洁有力的分析框架。

要如何构建简洁有力的分析框架,剑桥大学出版社2018年印行的《明日3.0:交易成本与共享经济》( Tomorrow3.0:TransactionCostsandtheSharingEcono-my)是一本参考书。作为知名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的学生,作者MichaelMunger将老师擅长的“交易成本”概念“把玩”到了极致。回顾过去,这一概念足以在数字经济革命与人类经历的前两次经济革命间划出清晰界限;站在当下,以交易成本为轴枢,这一概念可襄助破题数字经济面临的诸多难题;放眼未来,这一概念有助作出有远见,而不虚浮的推演。

本文将按逻辑脉络述评Munger主张。第一节介绍作者对“交易成本”的界定,并说明为何这一概念于理解数字经济至为重要;第二节首先说明作者的历史分析,阐述为何数字经济革命与过去的革命不一样,并讨论新型企业家的角色;第三节着眼于作者对未来的推演,尤其集中于作者对消费、生产及产权制度的分析;第四节将在Munger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交易成本这一概念的威力,以此剖析几个重要的现实问题,最后是结语与展望。

“一切归于交易成本”

对个体而言,交易很简单,仿佛依本能行事一般自如:哪怕是孩童,也知晓“以物易物”的规矩。然而,从社会层面看,交易相当复杂。为达成交易,参与各方至少要做到以下三件事:一是识别、验证和商谈,确定参与者的身份、交易标的状态和交易条件;二是交割,用可靠、安全的方法传递货物及款项;三是稍显“虚无缥缈”的信任,对于对方行为缺乏预期时,交易风险委实有些太高。

用租房这一典例,可以更好地说明以上因素在实际交易中的作用。不妨假设你我是房东,希望出租空置房间。面对意向租客,首先是识别、验证和商谈:一是见面,确定双方身份是否属实;一是看房,确定没有吹嘘编造房屋条件;一是谈各项租赁条件,包括租期租金等等。信任也是先决条件,双方不可能彻底了解对方,也不可能在契约里顾及所有变故、涵盖所有权利义务。未及之处,需要信任来覆盖。最后,如何支付租金及交付房间,也要耗费精力。

交易总包含交易成本,区别只在数目高低。因此,考察实践中的经济运作,交易成本总是不可忽略的因素。理想层面,达成交易的先决条件,是卖出方的成本低于交易价格,且买入方的意向价高于交易价格。如此,既然彼此都能从交易中获利,双方自然会达成交易、促进资源配置。然而,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实践当中,交易各方还要找到分担这一成本的方案,并确保如此分担之后,各方仍然能从交易中获益。这无疑抬高了互惠的门槛。

仍以租房为例,交易成本高企,至少有以下两类负面效应。一方面,给定房东为出租愿意承担的成本,以及租客的心理价位,双方及社会从中所得的福利改进,本该是此处成本与价位的差别。不过,交易成本会“吃掉”其中相当比例,导致福利改进远低于理想情况。另一方面,这一点略显隐蔽,但很可能更加重要:如果达成租赁所需的交易成本超过前述改进,或者,房东租客间找不到让双方都满意的分担方式,如此互惠交易,将因而无法发生。

从交易成本出发,容易理解为何资源闲置现象普遍存在。以美国数据为例:全美家庭拢共拥有数千万钻机。如果算上其他各项家用工具设备,总数将达到数十亿之巨。为了存放这些设备,美国家庭又开辟出数百万房间、购置数百亿收纳装置。如果能方便地租赁钻机,邻里间家家户户人手一台钻机,似乎并无必要。不过,无论是商讨租赁钻机,还是在出租者与租赁者传递钻机,都显得太麻烦。这对应于前面提到的第二类负面效应:成本阻断交易。

反过来讲,闲置现象遍地,也预示着广阔的福利改进空间。无论是推出便利识别或验证的基础设施,还是建立便捷的支付工具,抑或建设准确、及时、便于查阅的信用体系,都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降低成本,又将通过以下渠道提振社会福利:其一,对现有交易,因耗散在交易成本上的比例下降,各方从中享受的好处会因此上升;之二,更多互惠交易得以发生。换句话说,希望外租房间的房东更有可能得偿所愿,家庭也不用再购置如此多钻机。

新经济革命与新型企业家

为何作者如此看重“交易成本”?《明日3.0》引述了诺斯在课堂上的“口头禅”:“一切在于交易成本”。具言之,以交易成本为基准,既有益理解过去与现在,又有助研判未来。针对“理解过去与现在”,《明日3.0》着墨与贯通人类经历的三次变革:其一,由狩猎采集转入农业生产;其二,工业革命;其三,我们正在经历的数字经济革命。作者提出:在“改进生产效率”与“降低生产成本之间”,农业革命与工业革命的重点在前者,数字经济的革命则侧重于后者。

首先是农业。在戴蒙德、赫拉利等学者的不懈科普下,这段故事已然是“耳熟能详”:相比规模较小、自给自足、生活质量较高的狩猎采集社会,农业社会内部形成了更加复杂的分工。在统治者的率领及军队的护佑下,农业社会的产出及人口规模(在所谓“马尔萨斯陷阱”下,这两者总是同向变动)远胜于狩猎采集者。前者日益扩张,后者逐渐衰败,逐渐退却至世界的偏僻角落。如《明日3.0》所言:更高程度的分工,是农业革命的核心之一。

农业社会下,合作范围仍嫌狭窄。通常,分工主要发生在统治者权杖所及的范围内,体现为统治者所确立的各垄断行会间的协同。工业革命突破了这一窠臼:一面,每位经济学人都会熟悉亚当斯密举出的制针例子——分工环节,于此空前细化;另一面,伴随世界市场的发育,分工范围悄然越出个别统治者的疆域,逐渐及于全球。作者由此论断,工业革命的核心,同样在于分工。相较先前更广、更深入的分工,造就了生产效率前所未有的增长。

如果第三次革命已经到来共享经济 交易成本,革命的基本特征是什么?不妨聚焦于数字经济的代表,从亚马逊到脸书,再到优步,相比改善生产环节效率,平台功用,更多在于交易,或曰“资源配置”环节。此处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所谓“共享经济”。以优步为例,平台所提供服务,几乎可全由“降低交易成本”得到解释。以账户为单位,优步协助个体校验双方身份;通过优步内嵌的插件,双方可以方便地支付款项;司机及乘客都会受到评论,这是所谓“众包产出”的信任。

在这一生产模式下,企业家的角色也在发生变化。之前,如萨伊所言,企业家是生产活动的“承担者”。或者,熊彼特将企业家的革新活动分成五类:开发新产品;开辟新市场;削减原料成本,保障原料安全;寻觅新生产工艺;找到新的组织生产或运输产品的手段。然而,这一分类,已很难描述居于互联网潮头的新一代企业家。相比过去,他们对技术的依赖程度前所未有;他们的使命及战略,也已脱离“新工艺”或“新产品”,而更多在于“降低交易成本”。

如此分类可称简明有力。不过,研究历史时,物质产出相对更易观测,制度层面相对更难追忆。谈论生产与交易彼此比重,此处是一层偏差。之外,农业革命层面,已有证据显示:生产与制度或为同步演进,难以准确识别何者为因、何者为果;工业革命层面,早在蒸汽机轰鸣前的几个世纪,劳动力市场及金融市场等交易制度共享经济 交易成本,已经走过“漫长道路”。忽略这些重要进展,仅以分工组织相应叙述,或有“六经注我”之忧。作为分类之标签,或变革之宣言,以上论说,当之无愧;作为因果之断言,或深入之起点,琢磨斟酌,仍为必需。

明日3.0:消费、生产与产权制度

在新一代企业家的“慧眼”及“巧手”下,曾为难逾之壁垣的交易成本,正在逐渐“坍塌”。若交易成本大幅下降,甚或趋近于零,一方面,已有交易,将经历显著的福利改善;另一方面,新的交易模式,亦将纷纷涌现。实际上,时间轴回拨二十年,上面提到的许多大平台,以及这些平台对生活的深刻改变,均属难以想象。作者的推演不止于此,交易成本的剧烈变动,既塑造个体消费模式,也变易生产组织形式,还会造成产权等根本性制度的沿革。

消费层面,变革正在发生。作者援引经济学者Kiesling结论,指出以下规律:那些产品时常空置,交易成本又有明显下降空间的产业,都将迎来数字经济的大肆“入侵”。譬如,不时空闲的房间,催生了居间的爱彼迎;汽车多有空座,优步等出行企业,循此成为万千瞩目的独角兽;奢侈衣物及包具蒙尘既久,相应租赁企业应运而生;甚至,由于共享出行扩张,钻机等家用设备的租赁,也有了经营空间。这一“入侵”列表,足可以月甚至周为单位更新。

“买”还是“租”,成为需要严肃考量的问题。再次以钻机为例:在需要采用钻机的场景中,你我所需并非钻机本身,而是“在此处钻个洞”这项服务。仅仅是由于这项服务难以随时随地购买,我们才会特地购买一只钻机,再腾出空间存放这台笨重机器。从这一意义上看,整个钻机的价格,都可视作服务的交易成本!这或许是本书最为精彩之处:取道如此叙事,我们确实为交易本身支付了太多代价。当交易成本下降,“买”所蕴涵的“浪费”,幅度将愈显清晰。

反观于“租”,在低交易成本环境中,令少数个体集中承担交易成本,显然是更划算的安排。除房屋、车辆、衣物等物件外,其他我们层视作不可或缺的设计,也在逐日“外包”。譬如,仅仅在不久以前,我们还无法想象一个缺失厨房的家。然而,当送餐服务足够繁盛,厨房“租赁”足够便利,仅有简单厨具甚或没有厨具的设计,也已不再遥远。同时,当“租”成为主流,优质耐用、可反复出租的产品将占据更高比例,廉价品的比重,则会随之下降。

针对消费品的推演,可自然类推至对生产要素的研判。如知名经济学家科斯所言:交易成本高低,是企业边界的决定范围之一。对特定生产要素,若交易成本低廉,易于由市场购买,企业的最优做法,是向市场购置要素;若交易成本高企,难以依赖市场供给,整合相应要素为企业一部分,是更为合适的决策。和对消费品的分析一致,对企业而言,类似“买”和“租”的权衡同样存在,当交易成本下降,缩减企业规模,更加依赖市场,是必然的趋势。

生产层面的变革,同样已经“在路上”。以下三类案例,都属此处原理体现:其一,仅由少数几人甚至一人组成的公司越发常见,其中没有常设岗位,具体组织形式,全凭手头项目需要。其二,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伴生的“零工经济”日益普遍,已成引起广泛关切的社会问题。“零工经济”中,劳动的买卖愈发灵活,至于合同等约束双方行为的制度,则多失之阙如。其三,哪怕是好莱坞等相对传统的行业,也已逐渐转向高度灵活的用工方式。

消费者在考量“买”还是“租”,生产者犹豫于组织的界限,社会层面,产权制度是否还会维持现状,也是值得思量的问题。《明日3.0》认为:当下的所有权制度,更熨帖于交易成本较高、“买”较“租”为合算的情景;令前述分析成立,则产品及要素的占有将日益集中,个体“所有”的资料将渐渐减少。面对如此剧变,当深入反思“所有者”及租赁者各自对产品要素可主张的权利,在现有的所有权之内作更为平衡的筹划。这一充满远见的论点,也是亮点之一。

“破题”数字经济

理论锋刃,还要靠实践展示。在这一点上,以“交易成本”为核心的分析框架,确属大有可为。《明日3.0》篇幅有限,未能尽览数字经济每一侧面,尽管如此,其中框架,足以为理解诸多棘手问题提出洞见。此处聊举三例:一是围绕“共享经济”的概念争论;二是为何共享经济时常面临安全相关的争论;三是平台经济中的市场界定与跨界竞争难题。

如何界定“共享经济”,此问素有争议。譬如,许多宣称自身从事共享的平台,其上几乎全是专业营运者,并不符合我们对“共享”的通常观念。不过,从交易成本出发,这一问题,顿时显得琐碎。新经济的核心特征在交易成本下降,在“租”替代买,在资料的集中与闲置的减少。从这个意义上说,专业运营者的出现与兴盛,几乎是必然趋势。苛求平台谨守“共享”的字面含义,因而颇有几分“复古”,亦有几分难以实用,恐将难以成功。

另一易于理解的现象,是顺风车等产品为何时常陷入安全舆论。如前所述,交易成本的下降,“在边际上”,促成本来难以达成的交易。例如,平台的声誉机制,使原本缺乏互信的双方节约建立人际信任的高额成本,顺利实现交易。然而,“本来难以达成”,说明其中可能包含让人却步的风险。数字经济可在一定程度上削减风险,却未必能完全削除。当此类交易增加,未能完全解除的风险,当然仍有可能发生。从这一意义上看,平台总与风险共舞。

平台经济中难以界定市场或识别垄断,此事同样与交易成本相关。从根本上说,这些平台的经营内容不是产品本身,而是“降低交易成本”。诚然,在不同产业或不同场景中,降低交易成本的做法并不一致。然而,相比研制、生产、销售不同产品,“降低交易成本”一事更容易迁移。于是,平台既要应对同经营相近产品的平台,也要面对其他致力降低交易成本、且有能力迁移至同一行业的数字经济参与者。由此,界定市场难,而跨界竞争易。

此处的绝佳例子又是优步。从出行做起,优步已逐渐扩张至外卖、物流、通勤等多个细分市场。如果仍从经营品类出发,人的出行与物的递送,恐怕很难归入同一市场。然而,如果从交易成本出发,将优步看作降低“闲置运力”之“交易成本”的平台,以上扩张即属自然而然。实际上,只要平台的宗旨接近于“让世界上没有难做的生意”,彼此之间,就有可能成为潜在的竞争对手。平台市场因而总是处于彼此“包抄”以及动态竞争中,难有一定之局。

结语与展望

作为一本贴近热点、标题即为“明日3.0”的著作,本书在同类作品中当为佼佼者。梳理多彩现状之余,作者还展现了“交易成本”这一概念的强有力之处,不仅有助串联过去、理解现在,还能对未来给出有理据的推测。谈时事、造概念者多,有凝练优雅理论者罕,能将核心思路与已有学术进路勾连,进而汲取先贤思想资源者,就更少了。确实,作者没有引到部分重要进展,少许论述也有可斟酌之处。即便如此,在描述、总括已有现象方面,现有的其他框架,很难具备“交易成本”般的神妙。考虑这一点,即便在学术上仍有拓展空间,《明日3.0》的叙述及论断,也有助实务人士打开新的视角。这一点也可以解释本书“朴实”的写作风格:虽为理论著作,本书几乎没有阅读门槛,可读性也明显强于大部分同类书籍。

理论主干之外,作者还多有所“逡巡”,讨论了许多周边问题。譬如,优步的实时定价机制是否正当,是否应当引入全民基本收入,3D打印机将如何改变共享经济,等等。这部分论断的倾向性相对明显,理路也不如主干般平直通畅。比如,在讨论实时定价及基本收入时,作者并没有叙述部分较新的估计成果,分析大多落在直觉层面。全书还多次出现3D打印机,认同这是共享经济的终极形态。不过,由于缺乏材料科学方面的印证,此处的“畅想”色彩尤其浓郁。当然,很难称此处为缺点。作者所讨论的确实是重要问题,相关插叙,亦属长篇理论中的有效调剂,任何聚焦新问题的著作,都无法避免一定程度的“游离”和“想象”。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科院文化法制中心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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