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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打造“粤东旅游中心”

为全力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近日,我市正式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若干意见》,从发展全域旅游服务体系、培育壮大旅游产业、引导“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和强化政策扶持、保障等方面着力,推进我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打造“粤东旅游中心”。该《意见》的出台,也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提出的“1146工程”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打造500亿级文旅产业和全国旅游目的地指明了方向路径。

推进全域旅游服务体系发展

发展全域旅游,营造“处处是风景,处处可旅游”的完整旅游目的地,有利于不断提升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更好满足旅游消费需求。

《意见》指出共享经济示范中心汕头,要突出《汕头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引领作用,按照规划目标体系要求,到2022年基本实现我市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旅游公共服务便利化,形成南澳岛、内海湾两个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功能区,力争建成一批具有地区影响力的度假区、大型展会赛事、精品酒店和民宿、产业融合旅游项目。

零工经济与共享经济_共享经济_共享经济示范中心汕头

建设“快进慢游”全域旅游交通网络。依托高速铁路、民航、高等级公路等构建“快进”交通网络,创建广东滨海旅游公路示范段,加快完善旅游目的地客运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和多元化旅游出行接驳体系。通过优化景点之间道路的连接,建设串联红色旅游景点、乡村旅游景点、特色小镇等的“农村旅游公路”,建设满足旅游体验的“慢游”交通网络。

与此同时,进一步做好其它旅游配套服务,建设线上线下公共旅游服务设施,完善旅游标识系统。推进旅游景区点停车位和A级旅游厕所建设。三年内新建、改建旅游厕所180座,新建停车泊位1000个,基本解决景区点停车泊位和旅游厕所建设问题。

培育壮大旅游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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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是“一业兴、百业旺”的综合性产业,汕头旅游资源得天独厚,自然和人文景观优美。《意见》指出,要加大旅游招商引资的力度,培育精品景区,壮大“汕头美食”品牌。

具体包括,扶持南澳岛和礐石风景名胜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丹樱生态园、绿梦湿地生态园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推进潮阳区莲花峰风景区和澄海区东里镇创建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东华村、观一村、新兴街村、桥陈村、西浦村、仙门村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培育后花园村等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特色村;打造小公园顺昌街区、樟林古港等一批文旅示范项目;打造妈屿岛、南山湾等一批滨海旅游景区;打造小公园开埠历史文化街区、大南山红色旅游景区点。

开展“世界美食之都”创建工作,打造“潮菜师傅”技能人才培训平台,加强潮菜、烹饪技能人才培养。开展名厨、名店、名菜评选活动,构建标杆型潮菜品牌体系。打造汕头国际美食品牌节庆活动,引导全市美食节会活动持续化、特色化、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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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将培育一批骨干旅行社、高星级饭店,统筹推动民宿有序发展,发挥玩具、纺织、文具等特色产业优势,鼓励企业开发文创产品,拓展旅游商品市场。

引导“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旅游是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意见》指出,要引导文化旅游产业、海洋旅游产业、体育旅游产业、工业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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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进开埠文化+旅游、潮汕文化+旅游、海丝文化+旅游、美食文化+旅游、农耕文化+旅游、华侨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旅游、红色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把旅游作为敦睦乡情、联络侨心、传播文化的载体,谋划打造我市文化旅游路径。

依托我市丰富的岸线资源,引导海洋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推进海洋文化特色城市建设、海洋旅游产品开发、海洋创新产业发展、公共码头建设、海上游览线路开发等,精心打造内海湾夜游项目,提升内海湾城市天际线、海岸线景观,优化海上观光线路,提升游客体验感。

与此同时,抓住举办亚青会的契机,引导水上运动+旅游、山地运动+旅游、低空运动+旅游等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中国南澳国际海洋横渡运动岛建设,打造旅游体育示范区。大力发展赛事经济共享经济示范中心汕头,带动城市文化的提升、基础设施的改善以及特色体育旅游产业的发展,使体育旅游成为我市新的旅游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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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加大扶持力度

《意见》还指出,要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保障措施。每年重点组织全民文化旅游季活动、“5·19”中国旅游日活动、汕头美食节活动,做大做强濠江桃花节、达濠鱼丸节、南澳相思花节、潮南荔枝节、潮阳金灶果香节、澄海薄壳节等地方特色节庆活动。举办多场“走出去”“引进来”旅游推介会,深化交流合作,拓展国内外客源市场。

在资金保障方面,从2021年起连续五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将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加强重点旅游项目、旅游营销推广、旅游新业态发展、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在人才培养方面,将建立健全文旅人才培养、选拔、引进机制,2021至2025年,通过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培养旅游业技能人才2.5万人次以上;对涉及酒店、餐饮、交通等方面旅游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3.5万人次以上。

与此同时,加大对旅游行业乱象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发挥旅游行业协会功能,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有专业化服务能力和现代化思维的旅游社会组织。

本报记者 林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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