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 社区共享超市让居民既当老板又当上帝
2018年12月28日,成都双流长埂社区共享超市正式开业,200多户居民每家用500元入股共享超市,既当“老板”,又当“上帝”,以居民为主体,让居民得实惠,形成“双卡双待,持续待机效益”。
既当“老板”又当“上帝”
据了解,长埂社区综合服务社是由区供销社和长埂社区村民委员会按合作经济原则发起成立的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主要吸纳辖区居民入社入股,并为社员提供生产、生活、生态服务。社区综合服务社先期按照“共建、共管、共享”理念全资设立长埂社区共享超市,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用品购买服务。
入社社员即是共享超市的投资者(老板),也是共享超市的消费者(上帝)。改超市形成“公司+综合服务社+居民”的发展模式和经营市场化、管理民主化、分配合作制的三化机制。公司是与四川省供销社合作的龙头企业四川老邻居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社是成都长埂惠民农业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双卡双待,持续待机效益”即老邻居超市提供会员卡,合作社提供社员卡;双待—持双卡应享受的待遇。
店员由社区合作社在辖区按照1+X模式(即1名固定店员带X名志愿者)选聘,接受公司的统一管理、培训、考核,店员待遇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合作社原则不干预共享超市正常经营。
由“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转变
这样的发展模式,社区居民都能当超市股东吗?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了解到,共享超市股权覆盖及股民的条件是,凡长埂社区户籍人口均可自愿、互利、民主、平等参股;凡居住在长埂社区一年以上(物业管理费缴费凭证)暂住人口均可参股;支持社区发展、建设的居民均可参股;按时缴纳小区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的居民均可参股;社员股金标准为:辖区农户社员每户缴纳500元,社会组织及营销大户1000元社区共享超市,发起人不低于20000元社区共享超市,由综合服务社登记造册并发放股权卡。社区居民在自愿的情况下,均能够拥有社区综合服务社股权。
共享超市经营利润按成都长埂惠民农业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进行分配。即:首先提取60%的可分配利润按消费积分返还给农户(积分多则分配多),剩余未分配利润按40%股金比例进行分配。
社区将梳理出20余名(特)贫困户和特殊人群,由与长埂社区结对单位、企业商家、个体为其购买股金并发放社员卡,实现“造血式”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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