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的本质和共享充电宝
编者按:本文转载自公众号 keso 怎么看(微信 ID:kesoview),转载已获得作者授权。
刘润最近写了篇文章,《》,好像在为共享充电宝这样的资本热衷的项目找理由共享充电宝的合作模式是怎样的,其实不是,他重点讨论的是共享经济,以及共享经济的投资逻辑。
刘润认为,共享经济的本质,就是提高资产使用率。因此,个人将自己的闲置资产拿出来共享,是共享经济;企业集中购置资产用于共享,也是共享经济。有一类价格不高,但使用频率极高的资产,比如共享单车,企业集中购买后拿出来共享,赚取租金,当然属于共享经济。而且这种共享经济,通过很低的单次使用价格,以及很高的使用频率,可以得到远超资产价格的租金收益。刘润在这里挪用了一个房地产概念——租售比,将这种租金收益远超资产价格的情况称为 “超级租售比”。因此,不管你看不看好共享充电宝这个模式,VC 投资这个模式却依然是有迹可循的,这就是超级租售比。
刘润的论证看起来完全可以自圆其说,但他首先搞错了一个概念——资产。所谓资产,必须是企业拥有的,并且预期能够产生收益的经济资源。因此世界上并不存在可以用来共享的 “个人闲置资产”,个人买了辆车,买了个房,车和房都是消费品,就算闲置了,也不是资产。就像有人问,买房算投资还是算消费。在卖出或抵押之前,当然是消费。
共享经济,或者说刘润所定义的 “原教旨主义” 的共享经济,最初并不是为了提高资产使用率,而是为了临时改变资源属性,将消费品在某些情况下转变为资产,从而可以参与到社会价值的创造中,减少资源的浪费,进而实现刘润所说的提高资产使用率。但是这种使用率的提高,主要不是因为网络平台的供需对接效率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而是因为在没有购置新资产的情况下,资产的数量增加了。所以共享经济的本质,是个人将生活资料共享出来,成为平台上的资产,改变了资源属性。
虽然汽车租赁、房屋租赁等传统租赁业务早就实现了网络化、规模化,也确实提高了资产使用率,仍然没人称之为共享经济,为什么?因为这些传统租赁业务并没有改变资源属性。用于租赁的汽车,本来就是用来租赁的;用于租赁的房屋,房主不会同时用于自住。
但是,这种改变资源属性的共享经济,却是一种有边界的共享经济,而且这个边界很快就会触达。一年多以前我曾写过一篇文章《分享经济的边界》,探讨过边界问题,我认为两方面因素的相互作用,让共享经济很快抵达边界:
其一是受益于分享经济,越来越多的人会更愿意购买资源的使用权,而不是购买资源的所有权,这将导致不再有可供分享的物质资源;
其二是人的趋利性导致职业化服务提供将逐渐挤出业余化服务提供,谋生者挤出分享者,在此过程中不断降低成本以最大化收益。
滴滴创始人程维在谈到滴滴的梦想时说,“用分享经济的模式,让这个城市不再增加一辆私家车”。对于自己没有一辆车,完全依赖私家车的滴滴来说,这句话就是个悖论:没有了私家车,还会有滴滴吗?不过程维或许会觉得,何悖之有?加入滴滴的车主开的本来就不是私家车,而是他的生产资料。
当职业司机为了谋生大量涌入滴滴平台,继续称之为共享经济,就实在有点自欺欺人了。但滴滴模式还好,毕竟它通过网络平台,智能化地调配供需资源,提高了出行效率。而且,当无人驾驶成为现实,路上再也没有人类司机开车,人们也就不再需要买车,那时候我们会更加依赖滴滴这样的智能出行平台。虽然政府的管制不得人心,但政府将滴滴这种模式定义为 “网约车” 还是挺准确的。
滴滴挂共享经济的羊头也就罢了,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摩拜、ofo 也能被称为共享经济?而比它们更早的神州租车、一嗨租车却只是个租赁概念?摩拜、ofo 自己购置自行车,神州租车、一嗨租车也是自己购置车辆;摩拜、ofo 通过互联网连接人和车,神州租车、一嗨租车也是通过互联网连接人和车。好吧,摩拜、ofo 毕竟改变了城市出行的面貌,让城市变得多少健康了一点。
摩拜、ofo 挂共享经济的羊头也就罢了,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有偿充电服务和移动电源租赁也能被称为共享经济?腾讯科技曾经做过一个对共享充电宝现状的实地调查,他们的记者在 6 个地点蹲守 25 小时,观察到共享充电宝共租出 5 次,总收入 21 元,其中包括卖掉两根数据线收入的 20 元。这算不算刘润所说的超级租售比?
刘润的判断是,资本过剩,好项目稀缺,所以资本就会硬推一些不是机会的机会。好项目不是现在才稀缺,而是从来都稀缺,共享充电宝因为被明星投资人看上了,它就成了风口。关键是共享概念好,谁沾谁火,至于共享经济的本质共享充电宝的合作模式是怎样的,真的没人关心。
手机浏览,点击图片保存二维码到相册,然后打开微信扫一扫选择本二维码图片就可以进入,电脑端微信“扫一扫”二维码,进入找聊天搭子平台,里面有找饭搭子、找对象、找陪伴服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