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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思·享·汇】共享经济要在发展与治理间寻找“平衡点”

“共享经济思·享·汇”

“共享经济思·享·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政策研究室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旨在“引发思考、共享智慧、汇聚良策”。

通过“共享经济思·享·汇”平台:一是正确地解读政策,解读产业发展形势;二是积极研判问题,提出措施建议;三是把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出去。

“共享经济思·享·汇”第三期研讨会聚焦“共享经济发展与城市公共空间治理”

城市是共享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载体,共享经济的发展由给城市空间治理提出一系列新的挑战,比如,如何提高稀缺的城市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怎样形成更好的竞争生态,以及在立法层面存在的难题。

怎样在促进共享经济发展的同时,保证城市公共秩序?政府、企业、用户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政府应该如何创新治理模式?5月3日,“共享经济思·享·汇”第三期研讨会在国家信息中心举行,主题为“共享经济发展与城市公共空间治理”。来自政府、智库、高校的专家学者和共享经济企业代表围绕这些话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多方共治 分类指导

“互联网治理核心问题是找到‘平衡点’,这其中也包括共享经济。”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新民表示,互联网治理的总体原则就是要多方参与、共同实施,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平台、企业、用户、第三方机构等多个参与者,在治理过程中,也不能是“一锤定音”,应该建立一个动态反馈机制,需要通过不断地调整来逐步找到“平衡点”。

对于高新民提出的多方共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部部长马名杰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随着数字经济的出现,治理方已经由过去的单一政府为主体,转变为现在的多主体,要求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责权。”

马名杰特别强调,共享经济对应的城市空间治理问题,应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来处理,即要做到分类指导。“比如,按照业态来划分,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空间,面临不同的问题,即使是滴滴打车和分时租赁,面临的问题也是不一样的。再比如,按照环节来划分,以共享单车为例,又可以具体分为投放环节、使用环节和回收环节,一头一尾两个环节,企业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使用环节,应该是由用户来承担的责任。”

“共享经济发展更多是一个通过多方共治达到均衡的过程,这个过程相对会比较长,但各利益相关方都能得到教育,这也是我们市场不断成熟,城市文明不断进步的过程。”马明杰认为,政府还应该担起宣传教育的责任,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前期的文明宣传。当然,企业也要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使得共享经济发展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和行业发展,还能够促进整个公共空间的治理。

“共享单车企业可以开发更加高标准的电子围栏技术,实现更短的响应时间,建立良好的政企共治生态,共同规范单车的停放。”哈罗单车高级政府事务经理刘子舟说。

包容审慎 恪守底线

近来,社会公众都在关注共享经济发展给城市空间治理带来的挑战,往往容易忽视其带来的益处。

北京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王连峰给出了一个独特的视角,“举个简单例子,共享单车之前我做了十几年的城市管理,整治黑车的成效一直不是很理想,共享单车出现后,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难题,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和比较,局部的黑车区域取得了非常好的治理成效。”

“共享单车的发展也可以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契机,”ofo中央事务部高级总监翟尤说,共享单车企业可以和监管部门在城市自行车治理方面进行合作,做一些关于城市的自行车道或者慢行系统停放区域的规划,甚至在各地推广电子围栏应用。

在充分认识到共享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之后,政府的监管更应该体现包容审慎的特点。“政府在资源空间的提供上,应该更好地支持企业的发展。”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院院长张国华表示,应当按照不同业态需要共享经济一般是指什么,相应的落实标准,但不能太早地确定很具体的标准,要等到这个业态发展相对完善时再出台,能够让绝大多数人接受。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共享单车等新经济形态的治理需要多方坚持“底线思维”——政府需要探索自身的监管边界,对共享单车的治理不能演化为总量控制,对公共空间治理不能演化成行政权力对市场竞争的过度干预;企业需要承担持续性的义务,不能只负责共享单车的投放,不负责后续维护与回收,不仅要考虑经济成本,更要考虑社会责任;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底线主要体现在使用的公德上。

“政府包容审慎的监管,也是一个找‘平衡点’的问题,既能鼓励创新,又能逐步规范,这个‘底线’可能是动态的。”高新民说。

制度创新 信用激励

面对共享经济的城市空间治理问题,政府应该如创新治理模式?与会的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都谈了自己的看法。

朱巍指出,我国现在在立法法上还没有把听证会制度写进去。一些地方的治理措施,比如说限制网车、发放共享单车牌照、限制共享单车数量等都没有经过充分地论证。他建议,听证制度在若干地方先试点,逐渐写到国家立法法中:凡是政府具体的行政行为,比如行政立法,但凡涉及到公共利益问题的,必须有前置的听证会,并向媒体公开。

对此,翟尤表达了认同。“监管者、运营者、用户,都是共享单车行业发展重要推手,如果多方能够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如建立听证会制度,会对共享单车后续发展形成比较好的环境。”

谈及创新治理模式,张国华强调了第三方专家智库的重要性。“政府和企业,企业和市场,市场和政府之间,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对称,这时候需要专家智库在现有治理模式上,成立第三方独立机构,深入研究适合这种新业态发展的机制、体制和模式,给政府和企业提供参考意见,建立协同的治理模式。”

王连峰则呼吁尽快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共享经济一般是指什么,实现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共享,这对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也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共享经济而言,需要明确哪些内容要纳入到诚信体系,通过什么样的法律程序,企业应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完善社会企业的信用信息。”据透露,北京市最近正在为此连续召开多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共享单车领域的信用数据,能否打破数据‘孤岛’,和其他领域的信用数据形成联动,需要长时间的探索。”翟尤说,失信惩戒之外,能否对守信人员建立奖励机制,也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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