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共享经济正文

八部委发文力促分享经济发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梁敏)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8个部委3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意见指出共享经济的研究资料,加强部门与地方制定出台准入政策、开展行业指导的衔接协调,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清理规范制约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

意见还提到,拟出台各项市场准入、监管措施,必须事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充分开展咨询评估,提高政策透明度。坚持底线思维共享经济的研究资料,增强安全意识,对于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文化安全、金融风险等密切相关的业态和模式,严格规范准入条件。

此外,意见还指出,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分享经济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研究制定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保险政策,积极利用保险等市场机制保障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分享经济企业开展有效有序竞争。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与防范,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营造新旧业态、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严禁以违法手段开展竞争,严厉打击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6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曾专门部署促进分享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而上述意见也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内容的落实。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