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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反映:

创业基地内开办网络会所

“我今年在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读大二,宿舍附近就是一条商业街和食堂,有小吃店、网吧和电影院。最近留意到新闻中常提起大学生创业,自己也有了一些想法。”小魏同学告诉记者。

有了“创业梦”的小魏同学开始四处打听,希望能在学校大学生创业基地也能开创一份事业。他几经辗转得知,创业基地内大部分门店都已“名花有主”,最让他不能接受的就是在二楼经营的通天网络会所。“我们学生哪有这个经济能力置办那么多台电脑,经营这么大的网络会所,可能是有些社会人士打着学生创业的旗号,在这里开网吧盈利。”小魏同学有些气愤地说。

记者调查:

大学生在网络会所玩游戏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学院的“大学生创业基地”,映入眼帘的是各种商业广告招牌。小魏同学带记者来到二楼的“通天网络会所”,只见几百平米的空间,摆满了液晶电脑,十几名大学生正全神贯注地玩网络游戏。在网吧门口的墙面上,悬挂着一个告示牌,上面写着“创业类型:创业实践;创业项目:网吧餐饮小吃;创业学生:占雪芳;创业导师:谢超。”

商业街招商部:

创业基地有外来人员承租

随后,记者来到大学生创业基地南面的商业街招商部。一位林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条“通天商业街”是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开办的,这些商铺确实有学生承租,也有外来社会人员承租。“有什么问题可以去找学校,我们是从学校转接的,具体的事情我们不清楚。”林姓负责人说道。

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对商业街没有管理权限

针对此事,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宣传部赵部长告知记者,关于通天网络会所的问题,之前也有学生反映过。这条商业街位于16-20栋宿舍旁,但这块隔在教学楼与宿舍之间的土地不属于学校,是一个教育投资公司买下的,学校对该商业街没有管理权。

赵部长表示,几年前,当时国家大力倡导大学生创业,而这条商业街也不景气,学校就把整条商业街一楼的店面承租下来了,以低价转租给学生,扶持在校大学生创业。“当时学校提出两点要求,首先不允许学生经营餐饮,因为餐饮涉及卫生防疫及食品安全;然后就是不允许经营网吧。但在2014年,因为经营不下去,这个创业基地项目也就搁置了。”宣传部赵部长如是说。

“关于网络会所门口悬挂的告示牌中的创业学生及创业导师,都不是本校的师生,有可能存在学生以创业名义承租了店面,这样国家有一定的扶持政策。但是学校对于创业是有严格要求的,本人必须是工商注册表上有名字的法人或合伙人,因为大学生创业在教学上可以以工代学,通过社会实践来抵学分,有些专业课可以不上,也能顺利毕业。”赵部长说道。

律师:

变相牟利违背创业基地初衷

对于大学生创业园区打着扶持大学生创业,却存在变相牟利的情况。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表示,此种行为违背了高校当初立项的初衷,这种行为还可能涉嫌违规套取相关资源。李律师还表示,当时大学生创业基地项目立项是否经过批准,项目何时搁置停办,学校应该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一家网吧开在大学生创业基地内

记者聂俊鹏文/图

【新闻即时评】

别让创业梦跑偏了

学校不允许学生创业经营网吧,记者在网吧门口却看见挂着“创业学生”的名牌,自相矛盾的现象给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的“创业基地”罩上了一层迷雾。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更多人投入到创业热潮中,尤其是年轻人,要充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锋。然而,热潮涌动下,一些“跑偏”的现象值得警惕:有的将数量当成绩;有的快速嫁接,贴牌变身;有的“李鬼”搭车,真假难辨……

克服这些乱象,相关部门应该更多地负起责任。应该密切关注这些理念的落实和推进。一旦发现“跑偏”现象,应该及时介入,监管纠正。各大高校应该给学子们创造更好的创业条件,以切实行动扶持他们的创业梦,减少他们在创业路上遇到的阻碍。

(魏莹)

大学练歌房

变身KTV

●学生:校园内开KTV影响学习

●华东交大理工学院:会派人调查

本报讯记者万珺文聂俊鹏图2007年我国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边。然而近日,华东交大理工学院不少学生向本报反映,学校内出现了一个练歌房,然而这个练歌房名不副实,成了经营性的KTV。

学生反映:

练歌房竟是KTV学习受影响

近日,华东交大理工学院的大二学生小万向本报来电反映,最近每到下课时间,就有很多同学相邀着去唱歌,而这个唱歌的地方就在学校食堂大楼。

“这里是一个练歌房,从外面看以为是学生学唱歌的地方,其实这里就是一个KTV,包场、收费等等都有标准,给学生带来了很大影响。”万同学说道,本来学校每天晚上都安排了晚自习,但是总有一些学生为了聚会去所谓的练歌房消费唱歌。

攀比请客,聚会醉酒成常态

不少学生向记者表示,这家KTV已营业至少两年时间,生意非常好,每到晚上都有很多学生光顾,不是打台球就是唱歌,甚至出现了学生攀比请客的现象。

“经常有学生过生日或聚餐去这个KTV,唱到深夜临近寝室关门才回寝室休息,有的学生甚至在KTV内喝得大醉,根本无心学习,还影响其他同学休息。”大三的李同学抱怨说。

现场调查:

不仅有KTV,还有台球室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在与新校区食堂同一栋楼的位置,有一个观光电梯,电梯门口的招牌上写着“招待所台球练歌房”,记者根据电梯旁边的指示来到四楼,看到有一个长达数米的前台,前台还写着“登记入住”,记者随后询问这里是否为KTV,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正是这里。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里不仅有KTV,还有台球室,现在正在营业,可以接受预订和现场消费。这里不是“练歌房”吗?对于记者的疑问,该女子表示,学校不允许开设KTV,所以就用了练歌房的名称。

内设十几个包厢价格一目了然

该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整个KTV有十几个包厢,其中大包厢有两个。记者随后跟随该工作人员到KTV的包厢,发现里面不仅有电视、点歌系统,还有沙发,茶几,甚至还有投影灯光。

记者随后表示,想预订一个大包厢,该工作人员称要立即付现金才能预订共享网吧餐饮,晚场150元4小时,超出的时间按小时收费。随后,她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价目表,记者发现该KTV有下午场和晚场,且一周七天都有不同的价格。

校方回应:

将向领导反映核实处理

记者就此事来到了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宣传部共享网吧餐饮,宣传部的李铃副部长向记者表示,她只知道校食堂那里开了一间健身房,但对KTV练歌房和台球室并不知情。“我们是民办学校,这些食堂超市都已经承包给私人老板经营。”李铃说。

对于该问题的处理,李铃表示,学校的分管领导会派人去调查,因为校方确实不知道,了解情况后再给记者回复。“如果的确对学生产生不好的影响,我们会让他们整改,如果不行,就转包给其他人。”

律师说法:

校园内不允许设置娱乐场所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李律师表示2007年文化部就颁布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其中在第二章第七条就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边。“在学校里以练歌房的名义开KTV,可以说是打擦边球逃避处罚的侥幸做法,”李律师说道,面对这样的问题,学生应直接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省教育厅:

多个部门“踢皮球”

记者随后拨打了省教育厅的办公电话,一名女子向记者提供了投诉部门的电话。随后,记者拨打了尾号为5271投诉部门电话,然而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民办独立学院,应该向发展规划处反映。接着,记者联系了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接电话的男子称,这种关于学校安全稳定的问题,应该找省教育厅稳定处。记者只好又联系稳定处,却一直无人接听。

●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学校没管理权

●律师:变相牟利违背创业基地初衷

入驻大学生创业基地,把“创业梦”变成现实,是每一个有创业理想的大学生梦寐以求的事情。但近日,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的大二学生小魏,致电本报称,该校开办的大学生创业基地并没有为学生提供创业便利,而是打着扶持学生创业的旗号,背地里承租给一些娱乐场所变相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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